糾集多人多車“家訪”法官 被司法拘留15天罰款10萬元
作者:佟法軒 發布時間:2016-05-12 瀏覽次數:853
因間接涉及執行案件,44歲的徐州市民徐某竟糾集6人分乘5輛轎車找到法院執行局局長所住的小區,試圖影響案件執行。5月11日,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通報此事件及處理結果,聚眾騷擾、威脅執行人員的徐某被法院司法拘留15日、罰款人民幣10萬元。
2013年9月,銅山法院立案執行徐州天工包裝制品有限公司(下稱天工公司)返還劉某債權轉讓款505萬元并支付利息一案。執行過程中,法院對天工公司廠房設備及土地使用權等予以查封,因該公司涉及股權轉讓和拖欠工程款,案外人提出執行異議以及第三人提起撤銷之訴,案件中止至2015年7月恢復執行。承辦法官將所續封的廠房等資產交申請人劉某看管,但劉某擅自撕毀封條使用廠房,引發與其他主張權利人報警稱丟失奇石、字畫,進一步拖延了執行時間,劉某亦因擅自處置查封物被罰款10萬元(尚未繳納)。上述被查封資產評估后經二次司法拍賣均予流拍。今年2月,申請人劉某愿以第二次流拍底價729.24萬元接收該資產抵償債務,但其利息計算方法與法院發生分歧致案件尚未執結。
徐某因其轉讓給申請人劉某債權42萬元而與本案有一定利害關系。為給法院施加壓力,今年5月3日下午4時許,徐某召集其他債權轉讓人共6人,分乘5輛轎車,停放到銅山法院執行局局長所居住的小區大門前,徐某等2人進入小區徘徊示威。
銅山法院審查查明上述事實后認為,徐某的行為符合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五)款 “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之規定,遂依法作出上述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