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看見身邊一位女性朋友輕易就收到了微信紅包,韓某心里一動想出一個輕松來錢的主意。他在微信聊天里面假扮少數民族女子阿榮,以考驗被害人喬某對阿榮的心意為借口,編造了生病、受傷、請客等種種缺錢的情節向喬某開口要錢,先后騙得被害人微信紅包及轉賬兩萬多元。近日,太倉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韓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同時責令其退出尚未退賠的贓款、贓物或相應的抵贓款,發還被害人。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6日期間,被告人韓某伙同他人以微信聊天交友為名,冒名女子“王建榮”、“王建榮姐夫”的身份,虛構生病治療、沒錢吃飯、請人吃飯等借口,共計騙取被害人喬某通過微信發紅包、轉賬的22000余元及黃金手鏈一條。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韓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韓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韓某如實供述罪行,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韓某系累犯,依法從重處罰。

  法官提醒,在虛擬世界交友一定要謹慎,財物往來也要慎重,切莫像本案的被害人一樣,被人騙了感情又騙了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