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張浦的郭杰(化名)開著電瓶車行駛在路上,電瓶車上載著自己的妻子、女兒,豈料,前方小客車突然開門,電瓶車躲閃不及撞了上去。電瓶車倒地,一家三口都受了傷。近日,昆山法院張浦法庭審理了郭杰及其妻子訴小客車司機王強(化名)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2015 年10 月,新手司機王強在張浦鎮某公司門口未注意觀察就打開了客車車門,與郭杰駕駛的電動車發生了碰撞。小小的開門行為,卻使得電動車當即倒地,郭杰車后座載了自己懷孕8個月的妻子和3 歲的女兒,一家三口都摔到了地上。在郭杰妻子的保護下,他們的女兒只是受了點外傷,蹭破了皮膚。郭杰和妻子則馬上到醫院就診。事故發生后,王強始終也不處理,郭杰和妻子無奈起訴到昆山法院張浦法庭。法庭審理后發現,雙方受傷均不嚴重,且本次事故中,郭杰自身駕駛電動車也沒有盡到注意義務,交警部門認定要負次要責任,因此要承擔一部分責任。最終法院分別支持了郭杰和其妻子的損失共計2000 余元人民幣。

  法官提醒:雖然該起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較小,但是仍要引起注意。一方面,司機在開門時要注意觀察周圍環境,曾有不少新聞報道過因開門不當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損失的案件,廣大司機朋友要引以為戒;另一方面,駕駛非機動車的一方也要注意相關規定,像本案中的載人行為就有很大的危險性。

  最后,提醒廣大市民,無論是駕駛機動車還是騎電動車,都該盡到保護自己生命安全的義務。司機在停車開門有相關的注意義務,在停車時要注意停車地點和環境,開門時要注意觀察前后情況。另外,群眾在騎車時也要留意路邊車輛,做好隨時剎車的準備。再者,像此類金額較小的賠償案件,要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主要責任方不要不管不顧,造成受害者生理和心理的雙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