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吳江法院集中宣判三起危險駕駛案件,三名被告人分別被依法判處拘役一個月到三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到三千元不等。截至今年四月,“醉駕”入刑已有五年,但“醉貓”還是這么多,據了解,2015年吳江法院受理危險駕駛案件308件,有308人被追究刑事責任,相比前兩年不減反增。

  “很近沒事”、“睡睡就行”

  自我“解酒”花樣真多

  據吳江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洪永洋介紹,近年來,危險駕駛案件已經成為除盜竊案件以外犯罪數量最多的案件,從今年一季度審結的95件案件來看,幾乎每天就會有一起,細看這五年上千件的危險駕駛案件,“醉貓”們給自己找的理由還真不少。

  去年一月某日凌晨,老張與朋友一起喝酒,結束后打算自己開車回家,朋友們都勸他不要酒后駕駛,但老張覺得反正離家很近,這點路程不算事,可剛開出就撞上了停放在其車頭前面的小型轎車。經檢驗,老張血液中乙醇濃度為181mg/100ml,老張最終被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洪永洋說,“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是司機們必須遵守的準則,但就是有不少“醉貓”存在僥幸心理。

  喝了三瓶啤酒的小馬在睡夢中接到堂哥的電話,要其過去接他,小馬以為自己睡了好幾小時,應該沒事了,就打車過去。到那,小馬開著堂哥的車并帶著堂哥等三人去了某娛樂場所,之后又開車載他們出去兜風,才過一個紅綠燈就被民警查獲。經檢測,小馬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57mg/100ml,最終,小馬被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酒能醉人

  但心更麻痹

  洪永洋認為,麻痹大意、心存僥幸還是危險駕駛案件多發的重要原因,有些司機主觀地覺得自身駕駛技術高超,喝點酒,小心些,不會有大事,還有些則認為只要不被交警查到就可以了。

  但其實,酒精會麻痹人的大腦,使人的控制能力降低,無法準確判斷距離、速度、方向,給行車安全帶來極大隱患,這不僅是對他人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一種漠視,而且還會危及自身安全。老張就是這么一位典型,明知醉酒駕駛的危害,但依然心存僥幸,不聽朋友的勸告,造成了交通事故,結果害人害己。

  分析發現,還有一些被告人是在婚慶嫁娶、走親訪友的酒宴中禁不住勸酒,安全意識拋諸腦后,使得醉駕成為可能。

  小孫喝完朋友孩子的滿月酒后,駕車回家,路經一座正在施工的大橋,小孫醉意朦朧憑著感覺行車至此,發現路已封閉改道,但此時已完全失去方向感,只能在附近兜圈子,迷糊之中車輛撞到了路邊的防護欄,幸未傷及行人。經鑒定,小孫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61mg/100ml。

  小孫明知自己已處于醉酒狀態,但把法律法規置于腦后,仍然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判處了拘役一個月二十天,并處罰金2000元。

  法官建議

  “安全第一”要牢記

  醉駕的危害不容小覷,從吳江法院審理的案件中統計發現,七成以上的危險駕駛案件都伴隨著交通事故的發生,造成人身損傷或財產損失。洪永洋認為,盡快提升機動車駕駛人員的法律意識,正確認識醉酒駕駛的社會危害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刻不容緩。

  洪永洋建議,要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形成齊抓共管氛圍,通過司法機關、政府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形成從行政處罰到刑事處罰的完整而嚴密的懲防體系,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要始終保持對醉酒駕駛行為的“零容忍”,加大對酒后駕車行為的查處力度,及時發現隱患,努力壓縮醉駕行為滋生的空間。

  社會大眾更應倡導形成積極健康的酒文化,要改變勸酒、派酒的不良風俗習慣。同時,飯店、娛樂場所應加強提醒責任,對開車前來消費的顧客及時勸止酒后駕車行為。通過多種方式,使“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觀念深入人心,使全社會形成禁止酒駕、文明駕車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