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對丈夫周某提出離婚訴訟不滿,51歲的農婦姚某蓄意挑起事端,糾集家人于庭審后辱罵、威脅周某,法庭工作人員制止后竟辱罵法院工作人員,哄鬧、沖擊人民法庭。4月26日,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公布了這一嚴重擾亂審判秩序的事件,以及對涉案七名人員的民事制裁結果。

  徐州市銅山區柳泉鎮前象村村民周某訴姚某離婚一案,銅山法院茅村人民法庭今年3月17日立案受理, 4月21日下午14時30分不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被告姚某以原告有過錯為由不同意離婚,其三名子女作為證人分別出庭,證明原告周某有外遇,對家庭未盡責任。15:20分庭審結束,原告周某筆錄簽字后先行離開審判庭,在法庭大門口,遭到有備而來的被告姚某哥哥、三姐等多名家人的辱罵、威脅,并企圖毆打。原告返回法庭內躲進書記員辦公室。

  茅村法庭工作人員見狀,立即制止,一面封鎖進入法庭通道防止被告家人闖入,一面用手機等設備錄像固定證據。但被告家人不聽勸阻,被告三姐轉而用污言穢語對法庭干警進行辱罵、污蔑,被告之女強行跨越警戒帶搶奪法庭工作人員正在錄像的手機。被告長子、哥哥及其次子、外甥等人先后強行闖入法庭大門,與阻止、制止的法庭工作人員發生肢體沖突,被告姚某亦有辱罵和用提包擊打法庭工作人員的行為。處置過程中,茅村法庭戚姓法官左手小指骨折、肌腱嚴重損傷,被送入醫院手術治療,劉姓保安左眼被打傷,李姓輔警多處軟組織挫傷,梁姓駕駛員左前臂被姚某三姐咬傷。到涉事人員被法庭控制,整個過程持續近20分鐘。

  姚某及其多名家人辱罵、威脅對方當事人,哄鬧、沖擊人民法庭,辱罵、傷害法院工作人員的行為,嚴重擾亂審判秩序,妨礙了民事訴訟,銅山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當日決定對被告姚某司法拘留10日,對其長子、三姐分別司法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對其哥哥、女兒分別司法拘留15日,對其次子、外甥分別罰款5000元和2000元。被決定司法拘留人員當日和次日已分別依法送拘。

  鑒于姚某等人擾亂法庭秩序行為情節嚴重,涉嫌妨害公務犯罪,公安機關已接警進一步偵查,對涉案人員作出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