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的普及和深入,在給人們帶給巨大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問題。虛擬世界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正在逐漸升級,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的行為以及各種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層出不窮。網絡知識產權侵權打破了傳統知識產權的專有性、地域性和時間性等特點,權利人的智力成果可以通過互聯網迅速傳播,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侵權案件范圍更廣、危害更大。

  園區法院自2010年初受理第一件因在網站擅用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權案件以來,陸續受理了關鍵詞搜索、電商微商、新興自媒體侵權等新類型案件,且收案數量逐年上升。2015年,園區法院共計受理網絡知識產權糾紛20件,同比增長33.3%,占全年知識產權侵權類案件總數的7.2%。

  名牌打假愈演愈烈

  售賣破解版迅雷獲刑

  迅雷下載速度慢怎么辦?多數人都會說:“開個VIP啟用高速通道外加離線下載唄!”

  淘寶網上某家小店出售“破解版迅雷7”軟件,號稱永遠免費高速下載,還只賣10塊錢。不到四個月時間達成了1800多筆交易!網店的生意越來越好,淘寶店主趙某臉上的笑容也越來越燦爛。殊不知,他已經在犯罪的泥沼中越陷越深。正在銷售火爆之時,趙某涉嫌侵犯迅雷軟件的著作權,被檢察院提起公訴。最終,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3000元人民幣。

  在線教育日趨火爆

  在線教育版權刑事保護第一案落槌

  顏某未經著作權人授權,通過淘寶網店以售賣涉案教育網站充值卡和分享課程賬號“一號多賣”的方式賺取差價。后顏某為了降低成本,購買了“破解版”課件,以遠低于官網銷售價格出售“破解版”課件,共計獲得非法收入78109.5元。

  案發后,顏某坦白交代犯罪行為,并主動賠償教育網站3萬元,取得了諒解,園區法院決定予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決顏某因侵犯著作權罪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六萬元。據悉,該案是我國在線教育版權刑事保護第一案。

  對于一些年青的網絡創業者來說,一定要有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要知道在互聯網上的網絡課件是受著作權法和刑法保護的,如果利用自己的專業技能去破解相應課件并復制后出售,不但是侵犯著作權的民事侵權行為,如果達到了一定的數量和金額,還可能觸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責任。而對于一些網絡課件的購買使用者,也不能因為貪圖便宜而購買盜版課件,成為侵犯知識產權者的推手。

  學校也成侵權人?

  校內網站上傳名著侵權賠償

  為了豐富網絡教學資源,園區某學校在校園網上開辟閱讀板塊,上傳了幾篇名著供學生閱讀、下載,不料被出版公司告上法院稱其侵權。

  學校作為教育機構,并不是出于盈利目的,而是為了方便學生學習上傳文學作品。這么做不僅節約了經費也能克服紙質圖書同步利用率低的問題,也能算侵權嗎?法庭上,學校方面如是辯解。盡管并非用于盈利,該學校未獲得授權就上傳文學作品的行為已經構成侵權,園區法院判決該校刪除網站上的涉案作品,并賠償出版公司經濟損失3.5萬元。

  如今對作品的使用已經不僅僅局限于傳統的報刊雜志,網絡傳播是隨著互聯網絡的發展而產生的一種新的作品使用方式。在網絡上使用他人作品,也是作品的使用方式之一,網站上傳文學作品應注意審查作品的權屬情況,如果超出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范圍的,應及時辦理相關授權手續,征得著作權人的許可。未取得授權在網站上傳文學作品供的行為構成侵權。

  新興自媒體趕時髦

  公眾號擅用他人作品侵權

  無意間在朋友圈看到令人拍手叫絕的攝影作品,公司負責人在未經作者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攝影作品用于微信公眾號的推廣,因此吃了官司。

  攝影作品的著作權人陸某花了一年多的時間,蹲守在蘇州多處景點延時拍攝2萬多張照片,最終創作出一部震撼人心的延時攝影作品《大美蘇州》,并將作品上傳至網絡與朋友分享。沒想到陸某偶然在朋友圈看到某微信公眾號制作的《你可知道蘇州的美》網頁,網頁中加載就是自己的作品,閱讀量還很驚人!陸某要求微信公眾號立即刪除其發布的作品,并要求賠償道歉。協商未果,陸某將微信公眾號的運營公司告上法院,經調解,微信公眾號的營銷公司一次性賠償原告陸飛3萬元。

  如今微信平臺逐漸興起,為了賺取閱讀量轉發量,常常會使用未經授權的圖文資料,使得侵權狀況頻發。個人或企業利用微信平臺時要遵守法律法規法則,使用獲得授權的圖文資料或者原創資料,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與前公司的糾葛

  離職后還能使用職員作品嗎

  離職后發現前公司還在使用自己的攝影作品在網店上宣傳,一氣之下在網站上進行投訴,沒想到卻被公司起訴。近日,園區法院審理了一起著作權權屬糾紛案件。

  李某在2014年初加入了梅麗莎包裝貿易公司(以下簡稱梅麗莎公司)。為了拓展公司的在線業務渠道,攝影愛好者李某在公司要求下拍攝了一些產品樣品,通過后期制作完成了一批質量很不錯的圖片,吸引來不少在線客戶,打開了網上的銷售渠道之后。一年后李某離職,卻發現梅麗莎公司還在使用她所拍攝的照片。李某以梅麗莎公司侵犯了其著作權為由,將公司及阿里巴巴公司訴至法院。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協議,李某確認在梅麗莎公司任職期間所拍攝的產品的相關照片梅麗莎公司享有使用權,且撤回圖片侵權的投訴,并賠償梅麗莎公司經濟損失3000元人民幣。

  本案中所涉照片,是李梅為工作而拍攝,雖是職務作品,但梅麗莎公司依法是可以使用的。李梅有一定的知識產權意識,但卻利用了阿里巴巴網站規定中的不盡完善之處進行惡意投訴,反而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可取的。這就告訴我們,當著作權人在行使法律賦予的著作權時,應當知道相應權利也是有邊界的,如果出于非正當的目的惡意行使,不但不能保護自身的權利,反而可能會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