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考試沒錢 專騙小店店主
作者:吳丹 發布時間:2011-11-25 瀏覽次數:484
假借急著參加考試忘帶錢包為名,向路邊小店店主“借錢”,這個被告人竟然以此為手段行騙16次,近日,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徐愛兵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陳某在張家港市楊舍鎮經營一家毛線專賣店,今年2月13日下午1點多,一名男子到其店里購買毛線,該男子付款時發現錢包沒帶,便對陳某講可能遺忘在茶座里了。男子當著陳某的面連續打了幾個電話,陳某從男子與他人通話的內容得知其馬上要去蘇州考試,錢包和鑰匙在朋友車上,而朋友正在去江陰的高速公路上,一時無法馬上趕回張家港。掛斷電話后,男子告訴陳某其叫“錢斌”,下午兩點半前必須趕到蘇州參加考試,現在只能打車去了,但是錢包忘在朋友車上了,想問陳某借2000元,并承諾其在當天下午5點前把錢還到陳某店里,男子還將手機碼號、詳細家庭住址告訴了陳某。平時就很熱心的陳某便將2000元錢借給了男子,男子向其出具了一張借條。男子離開后,陳某感覺事情有點蹊蹺,遂撥通了男子留下的手機號碼,發現時空號,遂報警。
經查,該名男子真實名字叫徐愛兵,2009年11月至2011年7月間,徐愛兵先后多次到常熟市、張家港市、吳江等地,假借要去考試身邊沒錢的名義,在寵物店、茶葉店、食品店等小商店行騙16次,共計騙得156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徐愛兵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公民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