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父女失和 養父再訴解除關系
作者:朱婷婷 周晶晶 發布時間:2011-11-25 瀏覽次數:507
養女不同意養父再婚,引發父女矛盾。養父兩訴養女,要求解除收養關系。近日,東臺法院審結該案,判決解除收養關系。
4年前,劉大爺的老伴去世了。經人介紹,劉大爺認識了同樣喪偶的王某。同樣的遭遇,讓兩人的心很快走到了一起,并于去年辦理了結婚手續。
兩位老人再婚后感情很好,可是原本融洽的劉大爺和養女劉某的關系卻越來越惡劣。一怒之下,劉大爺起訴要求解除與劉某的收養關系。
雖經法院調解和好,但雙方之間的隔閡卻沒有消除。
今年2月,劉大爺再次訴訟解除收養關系。
法官了解到,劉某其實一直對養父母非常孝順。養母去世后,與養父劉大爺的關系也很融洽,并不像訴狀所描述的對其不聞不問。在庭審中,劉某多次表示一定會贍養老人,不同意解除收養關系。劉大爺一再起訴解除收養關系的導火索,其實是由于劉某不同意劉大爺再婚,繼而引發財產上的糾紛,父女間缺乏溝通,矛盾也越來越大,最終導致父女關系難以修補。調解無果后,法院最終作出前述判決。
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但要求解除收養關系也是老人的權利。本案給我們留給我們的思考,子女不僅要贍養老人,更要善待老人,不得干涉老人再婚及婚后的生活,對老人再婚應該表示尊重和理解,雙方多加溝通,給再婚老人一片夕陽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