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以在街頭巷尾“收長頭發辮子”為名,通過踩點、鎖定犯罪對象,以編造低價收購、高價賣出的幌子,騙取被害人錢財,然后銷聲匿跡。近期,洪澤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這起詐騙案。

  王華從街頭巷尾“收長頭發辮子”的吆喝聲中受到啟發,于是,便在2013年5月邀請三個發小,詹某、孫某和郭某,準備在收購頭發上“做手腳”, 干一番“大事業”。在作案前,他們進行了分工,明確了各自責任。詹某在洪澤縣蔣壩鎮周邊走街串巷,以收購頭發為幌子進行踩點,物色下手對象。很快,在路邊開小超市的徐某進入了他們的視線。接著,被告人王華、孫某和郭某出場,他們假意在受害人徐某開的小門市前“上演”高價批量回收頭發的戲碼。

  出于對高額利潤的考慮,被害人徐某沒有任何防范,便將店里所有的現金4000元交給了詹某,一部分是買下十斤頭發的錢,一部分是預定二十斤的定錢。徐某一直沉浸在坐地“淘金”的美夢中。直至到了交貨日期,電話停機、找不到人時才意識到遇到了騙局,而周某手里的三十斤頭發成了燙手的山芋。王華等四人以同樣手法在漣水縣、泰州市實施詐騙,且屢試不爽,共騙取錢財近三萬元。

  洪澤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王華與其他三人共同實施詐騙行為,系共同犯罪,考慮到四被告人悔罪表現、退賠經濟損失等情況,該院作出了從輕處罰,判處王華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其他同案犯分別受到了相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