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如皋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三名福建的被告人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分別判處一萬五千元到八千元不等罰金。當庭決定搜捕,將三被告人送交看守所羈押。

  被告人鄧某建、鄧某艷、李某均系福建省人,2015年3月份至5月份期間,經事先預謀,購買電話、手機及至北京某網絡公司開設“一號通”電話轉移業務,后組織聘用老鄉多人,在福建省龍巖市漳平縣和平鎮等地山上,由他人站崗望風,由黃某通過不法途徑打印購買的有被害人的基本信息的詐騙資料,陳某等人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按照詐騙資料撥打被害人電話,虛構有殘疾人生活補貼、車輛燃油補貼、新生嬰兒營養補貼等,并預留“國家補貼中心”等相關單位的固定電話010-51667217、010-51665579等給被害人,待被害人撥打該電話后,利用“一號通”業務,轉移到設置的3個轉接手機號,由三名被告人等人分別接聽,誘騙被害人至銀行ATM機按照指令操作,轉賬或者存款至被告人提供的銀行賬戶中,贓款由鄧某建負責安排取現。先后詐騙成功6起,騙得人民幣22148元。如皋市公安局接警后,組織精干力量,千里赴閩,抓獲被告人,案件告破。案發后,三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共同故意實施犯罪,系共同犯罪。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三被告人均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均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電話詐騙雖然經過不斷的打擊處理,但在現實生活中,還是會有不斷的電話以各種補貼、退稅、獲獎、社??ó惓?、銀行卡異常等告知受害人,讓受害人心理產生莫名其妙的自我封閉的“自我保護”意識,然后聽從犯罪分子的擺布,進入詐騙設置的圈套,將自己的錢順利轉賬給了犯罪分子。我們應當堅信,即使你應當有可能獲得相關利益,單位都會進行書面材料的確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都是不可能利用電話通知來讓你操作任何有關經濟方面的利益,不管犯罪分子采用何種電話號碼,天上不會掉下大餅,讓你無故享受大的利益。只要自己不貪,犯罪分子就不會有可剩之機,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