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風流寫下4萬借據遭“小三”起訴
作者:龔蘋 王玉輝 發布時間:2011-11-25 瀏覽次數:517
淮安一男子在婚外戀情里立下字據,承諾給情人4萬元,但事后又翻臉不認賬了,情人能否要回這筆錢?近日,原告華某手持一張由4萬元的借條來到淮安市楚州區法院,要求借條的書寫者周某歸還全額欠款。
原告訴稱,被告曾經和我婚外交往過,后來承諾給我4萬元分手費,這張借條字字句句都是被告所寫,被告應全額兌現給我。
被告辯稱,我根本沒見過這張借條,也從來沒寫過借條給原告。
因被告周某堅持說這張借條不是自己所寫,法院決定對該借條進行司法鑒定,在司法鑒定之前,法官告知周某,如果鑒定結果是這張借據是周某所寫屬實,周某不僅要承擔鑒定費用,還要按借條數額全額給付華某。這下周某終于承認了。原來周某曾經與華某有過一段婚外情。在兩人濃情蜜意之時,2008年7月,華某讓周某打了這張借條給她。時隔三年,周某已經與華某分開,他對自己打下的借條之事也就拋之腦后。然而華某最近卻多次找周某索要該筆錢款,周某以從未借錢為由對其避而不見。原以為這件事就此不了了之,但是周某萬萬沒有想到,華某會向法院起訴其償還該筆債務。法院認為,原告華某起訴有憑有據,被告周某寫下借據時系自愿且意識清醒,屬周某真實意思表示。11月24日,經法官給原、被告反復釋法說理,雙方終于達成調解,被告周某給付原告華某15000元并承擔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