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在辦理持卡取款、轉賬、消費等業務時,應對卡的真實性進行審查,若儲戶因偽卡交易造成損失的,銀行應承擔相應責任。近日,太倉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銀行卡盜刷案件,依法判決銀行賠償儲戶的全部存款損失。

  2015年10月28日,張某陸續收到銀行系統自動發送的提示短信,短信顯示張某的銀行卡被異地消費五次,消費金額合計64萬元,可銀行卡一直在張某手中,其未用卡進行消費,且張某人也在太倉,并不在短信提示的消費地。為此,張某立即撥打銀行客服電話要求銀行凍結涉案銀行卡,并立即報警,隨后趕至被告所在地。之后,太倉市公安局就此事進行了刑事立案。可張某同銀行未能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銀行返還其存款人民幣64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銀行對儲戶存款具有安全保障的法定義務,且負有識別偽卡的安全管理義務,現涉案借記卡被他人復制并使用發生偽卡盜刷,在銀行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張某沒有妥善保管借記卡而導致該卡內的數據信息及密碼被泄露使用的情況下,銀行應對由此造成的偽卡交易損失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據此,法院判令銀行賠償張某的全部損失。

  【法官提示】

  近年來,多地發生了銀行卡盜刷案件,也有多起因當事人疏忽或沒有保存證據而得不到賠償的案件,因此為更好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發生銀行卡盜刷時,應做好以下幾點:1、立即通知發卡行要求凍結涉案銀行卡減少損失,并立即報警;2、及時收集銀行卡并非本人交易的證據,如去最近的銀行查詢余額并保存打印的憑證,證明涉案銀行卡在自身手中,如是異地盜刷的,立即到相關機構,證明本人及卡均不在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