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化身黃金單身漢 連騙五人獲刑七年
作者:莊園 吳旭東 發布時間:2016-04-05 瀏覽次數:727
自營一家廣告公司、父母從事花木生意、家中房產數套私家車數量,現年28歲的許某憑借著這幾枚“標簽”吸引了很多女孩子的注意。但事實上,許某自中專畢業后便開始在外打工,期間更因犯罪入獄服刑,父母在武進某鄉鎮務農,且許某已于數年前結婚。
2015年4月,許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在武進區某公司工作的女孩周某。因為“過硬的條件”,周某很快被許某吸引,兩人確定了戀愛關系。在周某看來,許某的吃穿用度確實如“富二代”一樣較為講究,偶爾許某會以公司資金周轉不靈為由向其借款,但總會按時歸還。
8月上旬的一天下午,正在和許某約會的周某猛然想起這一天是信用卡還款截止日。許某主動提出幫助周某通過支付寶進行信用卡還款,以此獲得了周某的手機密碼及支付寶密碼。兩周后的一天,許某乘周某睡著之機,使用周某手機支付寶內貸款功能借款7000元,并刪除借款記錄。周某醒后,許某謊稱其朋友轉賬7000元至其支付寶賬戶上。周某隨即將7000元提現后將該款交付給許某。三天后,兩人相約逛街。許某趁周某在試衣間試衣服之際,將周某的手機竊走并離開,并利用周某手機支付寶綁定的銀行卡分數次轉賬數千元至自己的支付寶賬戶。
經審理查明,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間,許某在常州市武進區,采用虛構自己的身份、假裝與被害人談對象等手段,多次詐騙作案,騙得款物共計價值22萬余元,或采用乘人不備、支付寶轉賬等手段,多次秘密竊取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萬余元。所獲贓款均被其揮霍。
對于本案,武進法院審理后認為,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數額巨大;又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又已構成盜竊罪,應兩罪并罰。最終,許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