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朋友無證駕駛收割機因操作不當致人死亡,為了使其逃脫罪責和賠償責任等,對公安機關謊稱系自己所為,直到進了看守所才說出實情。近日,洪澤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涉嫌構成包庇罪案。

  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12月5日15時許,被告人陳方在稻田里,無證駕駛“久保田”牌688型收割機收割稻子,在倒車過程中,因觀察不力撞倒被害人,致使被害人身體因多處受傷而死亡。經鑒定,被害人系巨大機械性暴力致胸部嚴重損傷伴顱腦損傷死亡。

  案發后,被告人馮力在明知被告人陳方駕駛收割機致人死亡可能涉嫌犯罪的情況下,為幫助被告人陳方承擔責任及處理賠償等事宜,向公安機關謊稱系自己駕駛收割機致人死亡。后被告人馮力在公安機關對其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立案調查,并被宣布刑事拘留、押送至看守所時才說明實情。

  被告人陳方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后主動歸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被告人馮力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另查明,被告人馮力已與被害人的親屬達成調解協議,并全部履行完畢,被害人的親屬對被告人陳方的行為表示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方過失致人死亡,情節較輕,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馮力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證明包庇,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罪。鑒于陳方系自首,被告人馮力系坦白,均可以從輕處罰,又被告人馮力已賠償被害人親屬全部經濟損失,被害人親屬亦對被告人陳方表示諒解,可以酌情對兩名被告人從輕處罰。據此,一審法院判處被告人馮力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被告人陳方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