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由洪澤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的張某、陳某等5名被告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洪澤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2015年8月23日,洪澤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對全縣食品藥品市場進行隨機抽查時,發(fā)現(xiàn)一批號稱滋陰補腎、益氣固本,包裝精美,有的還被標注 “純進口”產品的字樣的保健品,細細一看,而這批保健品根本沒有廠名、廠址,所標示的國家食品準字號也是假的。執(zhí)法人員依法查扣了該批“保健品”,并將其送至鑒定。經鑒定,該批產品全部顯示西地那非呈陽性,也就是民間所熟知的“偉哥”。執(zhí)法部門迅速將該案相關情況通報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根據(jù)產品來源這一線索,通過詢問銷售商陳某,很快查清了以李某、陳某為首在河南、江蘇兩省生產、銷售假“偉哥”的犯罪團伙。2015年12月20日,以張某、陳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在河南鄭州市一民房內被抓獲。

  自2013年開始,違規(guī)添加“偉哥”成分,生產、銷售所謂“性保健品”案件在全國范圍內呈上升之勢。為此,最高法、最高檢發(fā)布《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在保健食品中添加“偉哥”等行為應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等5人,為謀取非法經濟利益,無視國家法律,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參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