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很多商場、店鋪、賓館等公共場所都選擇安裝透明亮堂的玻璃門,擦拭得一塵不染,不少人都經歷過一頭撞上玻璃門的“糗事”。那么顧客撞上玻璃門受傷了該怎么辦?商家對玻璃門應該如何做出警示?近日,吳中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結了一起這樣的侵權責任糾紛。

  意外:愛美女士逛街被撞斷門牙

  2015年1月9日晚,李女士報警稱她撞到靚靚服裝店(化名)的玻璃門上,斷了兩個門牙,雙方發生了糾紛。

  李女士稱:“當時我想去這家店買衣服,由于店門是玻璃門,未設置警示標志,而店內燈光很強,造成我的視覺盲區,在進門時撞上玻璃門,兩顆門牙脫落。”

  靚靚服裝店店主吳女士表示:“事發當晚我不在店里,店員也沒有看到李女士撞在門上,只是當時李女士和她丈夫進來對店員說在玻璃上撞掉了兩顆牙齒。第二天,李女士來找我,我讓她提供在我玻璃門上撞的證據,如果是在我的門上撞的,我愿意賠償。但她后來一直沒有找我,所以我一直認為應該是在臺階上撞的。”

  爭端:服裝店認為與其無關

  2015年10月,李女士起訴靚靚服裝店,要求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8千余元。李女士提供了現場及傷情照片,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報警記錄,報警內容和處警經過及結果均一致載明:李女士撞到玻璃門,兩個牙斷,跟店主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而服裝店認為,李女士提供的照片只能證明牙齒缺損的事實,不能證明牙齒掉落的原因及地點。

  吳中法院查明,靚靚服裝店為沿街店鋪,店鋪至街道有四步臺階,外墻和門均為玻璃墻體和玻璃門,干凈通透,未貼有任何標志或圖案,但玻璃門中左側離地一米多的位置有個較小的門鎖,門鎖上方有個較小的“推”字貼紙。

  法院:雙方均存在過錯

  關于李女士是否在靚靚服裝店玻璃門上撞掉牙齒,吳中法院認為,盡管被告辯稱原告掉落牙齒與其無關,應該不是在其玻璃門上所撞的,但被告對此辯解并未提供證據。現原告提供的報警記錄上,報警內容和處警經過及結果均一致載明原告的門牙是在玻璃門上所撞掉的,根據證據優勢規則,可以認定原告撞在被告的玻璃門上并導致門牙損傷的事實。

  關于賠償責任主體,原告作為智力健康的社會公民,在進店購買商品時,其對自身的安全應具有相當的注意義務。本案中,原告只需保持一定的注意義務應當可以發現該玻璃門墻之存在,原告因未盡其注意義務,未發現該玻璃門之存在,導致撞到玻璃門掉落兩顆牙齒,是其產生損害的重要原因。另,被告服裝店通過通透的玻璃門窗以及店內設置明亮的燈光展示其琳瑯滿目的商品,將路過其門店的顧客目光吸引于其商品,確實容易導致顧客對玻璃門墻的注意程度降低,本案中被告未對其通透的玻璃門墻采取合理的警示標志提高顧客對其通透玻璃門墻的注意程度,因此其對于原告的損害結果亦有一定過錯,法院酌定其承擔20%的賠償責任。最終,吳中法院通過小額訴訟程序作出被告賠償原告1600余元的終審判決。

  承辦法官進一步解釋:“這并不意味著,作為商店保持干凈通透的玻璃門墻存在過錯,而是在于干凈通透的玻璃門墻配合室內燈光的照明,確實容易導致他人忽略玻璃門墻的存在。商店作為向不特定多數人開放的經營場所,有義務保障場所的安全,經營者可在玻璃門墻上貼上圖案、花紋、橫條、LOGO等易于識別玻璃門墻存在的東西,以此對顧客作出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