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盱眙法院法官將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裁定書交到了申請人陳女士手中,這是該院發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結婚四年 他染上吸毒惡習

  陳云和王剛(均系化名)經自由戀愛,2004年10月領取結婚證,步入了婚宴的殿堂。結婚初期,是陳云婚后最幸福的生活,2006年3月女兒王玲的出生,為這個家庭增添了一份歡樂??墒?,漸漸的,王剛經常夜不歸宿,在外吃喝嫖賭,嚴重影響了夫妻雙方的感情。為了孩子,陳云默默忍受,可是一道晴天霹靂從天而降,2008年,王剛染上了吸毒惡習。“從這以后,他越來越不顧家庭,也從不給家里生活費。”陳云含淚說道,“他因為吸毒,在2015年還受到了刑事處罰。”

  不堪家暴 她訴至盱眙法院

  雖然生活有諸多的不如意,但每當看到女兒天真的笑容,陳云在心里對自己說,女兒還小,她需要完整的家,需要這個父親。2016年2月14日晚,陳云和王剛因家庭瑣事起了爭執,噩夢開始了,凌晨1點至5點,王剛對陳云實施家庭暴力長達4小時,致使陳云上頜骨鼻前棘見骨質斷裂,身上、臉上也滿是瘀傷。“你好,請問是110嗎……”當晚,陳云向派出所報警,并在次日,一紙訴狀將王剛起訴到法院。

  事情未了 他接連恐嚇打砸

  案件到了法院,事情卻還沒有結束。“沒想到你還敢起訴到法院,你現在在哪……”王剛暴怒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來,因為懼怕,陳云謊稱自己在派出所,才躲過一劫。原來,自離婚起訴后,陳云便躲到了自己的父母家中。但是王剛的電話、短信恐嚇接連不斷,身稱要是敢離婚,決不讓她好過,“他不僅打給我,還打給我父母,我弟弟,言語里都是威脅。”在陳云起訴離婚后的第10天,即2月24日,王剛到陳云母親的店鋪中吵鬧、打砸,陳云的母親難以阻止,當即報警。

  新法出臺 她申請人身保護

  就在等法院開庭時,陳云從朋友處意外得知,《反家庭暴力法》將在3月1日正式實施,依據該法規定,遭受家庭暴力,她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3月1日上午,陳云再次來到盱眙法院,向法院正式申請人身保護令,申請:禁止被申請人毆打、威脅申請人及申請人的親屬;禁止被申請人到申請人母親的店鋪中吵鬧、打砸。

  案結事了 他作出民事裁定

  承辦法官金剛收到人身保護令后,當即聯系原被告雙方了解案情,并依職權從派出所調取了110接警處登記,并依照反家庭暴力法規定,于3月2日作出裁定:禁止被告王剛對原告陳云實施家庭暴力與騷擾;禁止被告王剛接觸原告陳云及陳云母親的店鋪,被告王剛必須距離原告陳云及陳云母親的店鋪200米之外。當天,承辦法官金剛將裁定書送交原被告,并向公安局、居委會等送出了協助執行通知書。

  3月9日,承辦法官金剛發出民事調解書,原告陳云和被告王剛經法官調解,同意調解離婚,并對女兒的撫養、婚內共同財產進行了明確、分割,雙方均無爭議,案件至此圓滿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