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人專欺聾啞人 組團犯罪被判刑
作者:武公宣 武法宣 發布時間:2016-03-14 瀏覽次數:719
2015年4月25日20時許,常州武進禮嘉派出所接待大廳來了一位男子,他不說話,只是焦急地打著手勢,接待民警一看就知道碰上聾啞人了。通過用筆在紙上和男子簡單對話,民警初步了解到男子姓劉,前來報案是因為他被一幫人打傷。值班民警遂聯系手語翻譯民警前來支援。
經過3個多小時的詢問,民警得知受害人劉某系聾啞人,于報案當晚7時許在其上班的工廠門口被一幫聾啞人攔住索要錢財未果便被拳打腳踢。
在辦案民警偵查的同時,陸續有另外4名受害人(系聾啞人)前來派出所報案,案情基本與受害人劉某所講一樣,被一伙聾啞人打,索要錢財。經驗告訴辦案民警,這幾起案件絕不是簡單的打人糾紛,犯罪嫌疑人都是有組織、有預謀的。
經偵查,辦案民警迅速鎖定了以犯罪嫌疑人張某(系聾啞人)為首的犯罪團伙成員的行蹤,禮嘉派出所組織精干警力赴分揚州、淮安等地將8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張某等人交代了他們于2015年4月以來,竄至武進區禮嘉鎮對受害人孫某等人進行毆打并索要錢財的事實。
據了解,犯罪嫌疑人張某等人分別來自四川宜賓和江蘇東海兩地,在常州相識,因都沒有正當工作而聚到一起,并在常州認識一些“有經濟來源”的聾啞人,接觸一段時間后,就謀劃著向這些人要錢,不給就動手。其中犯罪嫌疑人張某等人參與的盜竊案中,因不認識具體地理位置,特地買了一份常州地圖,并在地圖上圈好可以“試試手氣”的地方,隨后就騎摩托車導航過去。以犯罪嫌疑人張某為首的聾啞人犯罪團伙,當“有所收獲”后都會去KTV“嗨皮”,雖然聽不到聲音,但可以在那樣的環境中玩,都覺得舒服。
近日,武進法院對被告人張某等六人搶劫、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盜竊一案作出判決。張某因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敲詐勒索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其余五人也因犯搶劫、非法拘禁等罪,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