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收到銀行轉賬短信,可是錢根本沒有到賬,新型詐騙手法屢屢成功。3月9日,相城法院就判決了一起利用銀行轉賬短信漏洞,通過淘寶平臺騙取多名淘寶賣家錢財的案件。

  陳某是廣州一家淘寶鞋店的店主,2015年3月16日下午,從淘寶旺旺上收到一位“買家”信息,表示想要購買一批鞋子,談好數量、總價格和運費后,這位“買家”稱因自己支付寶內錢不夠,且自己僅持有的公司銀行卡無法對支付寶充值,便向賣家陳某提出,將貨款通過銀行卡轉賬的方式匯入到陳某的銀行卡賬戶內,待陳某收到銀行發來的到款短信通知后,將這筆貨款由陳某用自己的支付寶轉賬給 “買家”的支付寶,“買家”再拍下這批鞋子,進行支付。陳某覺得反正銀行卡都開通了轉賬信息功能,有錢匯入卡內都會有短信提醒很安全,而且貨物都要款到賬之后才會發,沒理由放著生意不做,便答應了“買家”的提議,隨后對方要了陳某的銀行卡號和手機號碼,讓她注意匯款短信通知。沒過多久陳某的手機陸續收到銀行發來的短信,她逐一打開信息內容查看,銀行卡卡號末4位數沒錯,匯款總數也無誤,沒多想,就相繼給對方轉了27085元過去,可誰知剛把錢劃過去,對方就完全沒有回應了,這時陳某才意識到自己可能上當了。

  看到這里,大家可能會有疑問,為何錢沒到賬卻可以收到銀行發來的匯款/轉賬通知短信呢?短信內容是這樣的“【**銀行】尊敬的陳*,郵儲銀行客戶余**使用尾號****的賬戶**月**日向您尾號****的賬戶轉入人民幣****元,請注意查收,金額以入賬為準。本短信僅作為通知,不作為入賬憑證。”原來“買家”在網銀轉賬時,輸入了陳某正確的姓名和手機號,但故意輸錯了陳某銀行卡號的幾個數字,在轉賬發起時短信已經發送到了陳某的手機上,但銀行端在審核時,會發現陳某姓名與卡號不一致,導致轉賬不成功,所以錢根本不會真的匯入到陳某的卡內。然而“買家”在收到錢后,會馬上提取轉移,等陳某發現出問題時,已經來不及挽回了。

  經查實,該詐騙團伙以吳某為首共有4人,他們從網上買來詐騙用的支付寶賬號,統一交給吳某,吳某將上述賬號的密碼更改后再分發。由何某通過淘寶網收集各種店鋪和賣家信息,再分發給其余幾人與賣家聊天進行詐騙,詐騙的方式如上。他們通過相同的操作手法對淘寶賣家進行多次詐騙,其中吳某、何某、李某參與詐騙20次,騙取19萬余元,被告人黃某參與詐騙14次,騙取近10萬元,其中3萬余元為未遂。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何某、黃某、李某共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追究刑事責任。根據犯罪情節輕重,吳某等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2年4個月至3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

  法官提醒:受害人收到的銀行端短信中標明:“金額以入賬為準,本短信僅作為通知,不作為入賬憑證。”是因為銀行端轉賬存在一個審核過程,轉賬的提示短信在轉賬發起時已發送到客戶手機上,讓客戶誤信款項已經到賬,故通過支付寶轉賬給騙子。請廣大市民不要因為一時貪念而放棄警惕,粗心大意最終落入騙局?,F在科技快速發展,類似銀行轉賬、支付寶、微信等支付方式層出不窮,雖然快捷便利,但同時也有潛在風險,在操作這些支付方式時一定要小心謹慎,以防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