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看手機撞人還逃逸 司機“毒瘤”惡習何時止?
作者:曹瀏 發布時間:2016-03-07 瀏覽次數:754
2015年11月12日晚,雨下得很大。本市居民唐阿姨撐著傘往家趕。在快要到一個十字路口時,遠遠看見一個小伙子從馬路對面走來,當時她也沒多留意,正往前走,突然前方出現了一輛快速行駛的小轎車。“下雨天還開那么快,當心點呦~”正想著,唐阿姨從密集的雨聲中聽到一個不尋常的聲音,像是物體的撞擊聲。難道?唐阿姨趕緊調過頭來,只見那個小伙子倒在了馬路牙旁,而那輛奔馳而過的小轎車絲毫沒有減速,很快消失在了茫茫雨夜之中……
【雨夜酒駕 開車看手機釀大禍】
陳健和朋友那天晚上在本市某娛樂中心小喝了幾杯啤酒之后,獨自駕車回家。在行駛到古城路附近時,陳健的微信朋友圈突然響了。他下意識得拿起手機看了一眼,就在這時,車輛突然顛簸了一下,像是撞到了一個人,他的心里咯噔一下。見窗外大雨滂沱,陳健選擇一腳油門快速離開了事故現場。
第二天上午,陳健見還沒有警察來找他,心想也許自己躲過了一劫。小心謹慎的他還駕車來到修理廠,將前天晚上撞壞的車開去修理。不料,到了下午時分,交警的電話響起了。陳健見事跡敗露,無奈只能來到公安局自首。
【肇事逃逸 低保家庭陰陽相隔】
那個不幸被撞的小伙子叫小顏,當時剛滿21歲,母親有精神殘疾,一家靠拿低保生活。案發地點的攝像資料顯示,被撞后的小顏短暫昏迷了兩三分鐘,之后他慢慢爬起來,頭上不停地在流血。由于小顏的手機當時沒有電,又正處在深夜的下雨天,沒有報警條件。原地清醒了幾分鐘后,小顏慢慢向家走去。到家后,小顏跟父親說他被車撞了,見小顏滿頭是血,小顏的父親趕緊將他送到了醫院。到醫院后,小顏突然不省人事,經過4個多小時的搶救,醫生解釋,小顏被撞后恢復意識是典型的硬膜外血腫中間清醒期的表現,因救助不及時導致腦內再次出血,已經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小顏于11月16日死亡。
家中唯一的獨子就這么沒了,對這個原本就困難的家庭來說是滅頂之災。事后肇事司機陳健陸續賠償給顏家人民幣共362000元,并承諾每逢三節都登門送禮“盡孝”。人死不能復生,小顏的父親忍痛簽署了諒解書。
【悔不當初 一念之差天壤之別】
案子起訴到了京口法院,在法庭上,陳健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并屢次表示后悔。在最后的稱述中,陳健聲淚俱下地表示,希望法院給自己一個緩刑的機會,讓自己可以有更多的時間來補償兩個受難的家庭。
京口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健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且因逃逸致人死亡。被告人陳健犯罪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減輕處罰。被告人陳健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的損失,獲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酌情從輕處罰。鑒于被告人陳健犯罪行為的性質、情節、后果,對被告人不宜適用緩刑,被告人提出的希望對其判處緩刑的辯解,不予采納。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京口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陳健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被告人酒后駕車,在雨天視線不好的情況下,駕駛過程中看手機導致車禍,撞到人后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屬于重大交通事故,法定量刑起點就是7年以上。考慮到被告人事后的自首、對受害人家庭的賠償及受害人近親屬出具了諒解書,綜合考量下給出了三年六個月的刑期。”庭后,承辦法官說,“如果被告人在撞人后能夠及時停車,將受害人送到醫院,那么完全有可能避免受害人的死亡,也就不一定會觸犯刑法,即使觸犯刑法,量刑也是比較輕微的。造成如此嚴重的惡劣后果,完全錯在被告人的僥幸心理。”
承辦法官還表示,該案應當對社會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一是酒后駕車,這些年都是明令禁止的,卻還是有人鋌而走險;二是逃逸,這首先是道德層面的問題,撞倒人后及時停車實施救助,對受害人來說可以拯救生命,對肇事者來說也是一種對自己的救贖。現在道路上到處都有監控,肇事司機千萬不要再報有僥幸心理能夠逃脫。最后,現在最應當引起司機關注的一點就是開車時看手機。現實生活中,開車打手機,等紅燈刷微信、看網頁等行為已日漸普遍,同時也催生出一個特殊的群體--- 盲駕族。盲駕一兩秒,就意味著車輛盲行數十米,這是十分危險的交通違法行為。車禍往往就發生在你放松警惕的一瞬間,而造成的后果,可能是你和你的家人一輩子都難以承受的。(以上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