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漢繼承股票遇困境 法官抽絲剝繭解難題
作者:王衍舉 發布時間:2016-03-01 瀏覽次數:766
老李的老伴兒高老太在2008年不幸突然去世,其沒有留下遺囑。高老太生前在某證券公司開立了一個股票賬戶,老李和他的女兒小李都不知道該股票賬戶的密碼,這下可把這對父女難住了。老李無奈找到公證部門,希望通過公證途徑快速取得老伴兒的股票權益,老李本以為事情可以很快解決,然而公證處工作人員卻告知公證費用很高,有可能超過股票的價值。公證遇到困境,老李無奈訴至法院,法院審理發現:雖然股票價值只有20000元左右,但是案件卻涉及到轉繼承與代位繼承。高老太父親在1991年去世,其母親劉某在2011年去世,高老太有6個兄弟姐妹。按照法律規定,老李母女及高老太母親3人享有法定繼承權,因高老太先于其母親去世,高老太的6個兄弟姐妹因轉繼承而享有繼承權,繼承范圍是高老太母親所享有的份額。高老太的其中一個弟弟已經去世,其子因代位繼承享有繼承權。高老太的6個兄弟姐妹或在東北、或在山西等外地,案件又涉及轉繼承和代位繼承,審理一度陷入困境。
為幫助老李解決這一繼承難題并依法獲得股票權益,承辦法官對老李的婚姻家庭關系作了詳細調查,通過向高老太兄弟姐妹的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了解并核實每一名繼承人的情況,法院最終核實:老李女兒小李與高老太的5個兄弟姐妹自愿放棄繼承,已去世的弟弟的獨子自愿放棄繼承,因此法院依法確認老李享有該股票權益的繼承權。案件審理過程中,老李開始對該案難以理解,他們認為該案標的很小,法院只要制作一份裁判文書就可以解決,承辦法官為此耐心地向他們解釋法律規定,老李才逐漸明白繼承問題遠遠沒有自己想得那么簡單。事實上法定繼承問題往往比較復雜,特別是涉及代位繼承和轉繼承時就更為復雜。當事人應積極配合法院進行調查,以保證每一名繼承人的合法權益,切勿做出隱瞞事實的事情,否則不僅自身的財產權益存在法律風險,還會涉及妨礙民事訴訟、虛假訴訟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