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那頭自稱是消防工作人員,說要讓代為購買高低床,啟東及河南項城、武陟三地三人被騙走18.5萬元。近日,啟東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韓某勇、鄭某軍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判決被告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三人并被處罰金一至五萬元不等。

  韓某勇、鄭某軍、徐某均為河南人,三人在2014年共同商議實施電話詐騙。韓某勇首先通過向醫院等撥打電話,借也要購買相關物品的名義,套取了部分床上用品供應商的聯系電話。

  電話要來后,韓某勇便冒充消防部隊工作人員,與床上用品供應商取得聯系。韓某勇謊稱自己所在單位需要購買床上用品,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

  被害人上鉤后,韓某勇又編造稱消防部隊急需購買不銹鋼高低床供新兵入住,并提供了一家不銹鋼高低床廠方,也即所謂“北京萬順達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的“聯系方式”,請被害人代為購買。

  而與墊付資金代為購買相對應的是,韓某勇給被害人承諾:將給予回扣。至此,利用被害人的貪利之心,無本生意在電話中成為現實。然而,被害人沒有想到的是,與自己對話的不銹鋼高低床廠方的女經理是韓某勇利用變聲軟件冒充的。

  利用被害人急于做成生意的心理,韓某勇要求被害人向其提供的銀行賬戶支付全部或部分貨款后再發貨。被害人匯款后,韓某勇即通知鄭某軍異地取款,二人約定贓款七三分成。

  為便于作案,兩人還購買了多張匿名手機卡并借用和冒用他人銀行卡。2015年6至7月,兩人采取上述手段先后作案3次,騙取三名被害人人民幣合計185000元。徐某明知是兩人詐騙所得的贓款而幫助轉移2次,掩飾、隱瞞贓款金額合計人民幣67800元。

  被告韓某勇、鄭某軍、徐某于2015年7月22日晚,在江蘇省南通市經濟開發區星湖花園被民警抓獲。案發后,三名被告的親屬代為退還了全部贓款,并取得全部被害人的諒解。

  啟東法院審理認為,被告韓某勇、鄭某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依法均應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三被告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 法院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