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就是好
作者:陳露露 發布時間:2007-12-05 瀏覽次數:1213
王某一年前在信用社貸款5千元用于做生意,因經營不當,出現虧損,貸款到期后,信用社人員多次上門催要無果,遂起訴至法院,要求王某償還貸款及利息。由于案情并不復雜,加之法官的批評教育,王某認識到自己錯誤,經法庭調解,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
庭審結束后,村民們討論紛紛。一位村民說:“法庭現在工作真到位,把法庭搬到我們家門口,我們不但看到了法律的威嚴,更了解到很多法律知識。希望以后這樣形式的開庭多一點。”另一個村民說:“法官到我們這里來講法律知識,結合實際情況,比看什么書都強,還容易記,這個庭一開,就等于送知識下鄉,雖然才審了一個案子,但是影響很大,大家都受到教育。”圍觀的村民紛紛點頭稱是。
濱海法院主審此案的法官說:“我們開展法庭巡回審理村村行活動,意在通過庭審,把法律知識送到田間地頭。以前,來自農村的案子在法院庭審時,旁聽者基本上是雙方親屬,調解工作不容易做,教育意義也不大。法庭進村就不一樣了,村民在旁聽過程中受到了活生生的普法教育。我們以后要一如既往地做好法庭巡回審理工作,讓法律更加貼進農村,貼盡農民,從而更好地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