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日前,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妥善執結一起90歲老人贍養糾紛案,該案被執行人唐某一次性付清申請人賈某13年贍養費1460元。

生于1917年的申請人賈某,于19958月與被執行人簽訂贍養協議一份,約定被執行人每月給付其贍養費10元。后被執行人未按協議履行給付義務。申請人遂于2007418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處唐某支付自1995年至2007年的贍養費1440元。2007529日,法院作出判決支持賈某的訴訟請求,并令其子唐某于該判決生效后六十日內給付。誰知,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仍不履行。無奈,申請人于926日向開發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接案后,迅速找到被執行人唐某,了解其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原因,并用法律、道德、親情耐心細致地做其思想工作,向其講明贍養老人是兒女應盡的義務。在法官的耐心勸說下,唐某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盡管其家庭比較困難,仍想方設法湊集1460元交給執行法官,并讓法官代為轉告對母親的愧疚和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