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日,響水法院通過不厭其煩的調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涉案金額達100余萬元的兩個企業之間合同糾紛,贏得了原、被告和30余名涉案農民三方都滿意的較好效果。

2006218,江蘇輝豐農業科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豐公司)與鹽城金牛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牛公司)簽定農作物種子生產合同,雙方約定由輝豐公司向金牛公司提供50萬公斤水稻原種,金牛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原種加工成稻種,輝豐公司給付報酬。合同簽定后,金牛公司又與30余戶制種戶簽定了分包協議,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數量、質量、價格、違約責任等條款。2006911,輝豐公司對金牛公司的田間進行檢查后致函金牛公司,稱其田間管理粗放,病蟲害嚴重,純度達不到標準,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金牛公司對輝豐公司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行為不予認可,致函輝豐公司,要求撤銷其要求解除合同的函告,輝豐公司未同意金牛公司的要求。

2007516,金牛公司以生產合同違約為由將輝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輝豐公司繼續履行雙方于2006218簽定的農作物種子生產合同。

響水法院受案后,迅速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挑選經驗豐富的法官擔任主審法官。由于此案當事人雙方矛盾十分尖銳,分歧很大,且案件的審理結果直接關系到30余戶農民的切身利益,處理不當很容易導致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案件自始便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在庭前、庭中、庭后多次組織雙方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調解,積極提供多套調解方案供雙方參考,但因涉案金額巨大,雙方對賠償的數額要求過于懸殊,調解工作屢屢受阻,案件的處理進入了拉鋸戰。

此案的審理正值十七大召開,為了消除上訪隱患,使案件結果能夠達到最佳效果,承辦法官一面穩控住30余戶制種戶,一面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根據原被告的申請,承辦法官安排雙方對富有爭議性的證據進行了鑒定。鑒定結果下來后,通過擺事實、講道理的方式讓雙方對問題的處理逐漸恢復理性,雙方拿出了調解的誠意,差距漸漸縮小。

20071123,經過承辦法官的努力,雙方當事人終于對調解方案都表示滿意,一起簽定了調解協議,至此,一起牽涉到多方切身利益的案件也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