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泰州訊:江蘇姜堰法院在中國法院網率先曝光被執行人名單后,安徽蕪湖市宏強工貿有限公司迅速作出積極反應,向法院出具書面承諾書,保證于20071231結清執行款項。曝光行動初見成效。

江蘇通達科思茂塑料管材有限公司與蕪湖市宏強工貿有限公司買賣合同貨款糾紛一案,經法院審理雙方達成協議,姜堰法院制作并送達了民事調解書。調解書約定:由蕪湖市宏強工貿有限公司于2007330430515各支付原告50000元,以此結清。因被告未履行,申請人于200765向本院申請執行。立案后,姜堰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手續,責令其自覺履行民事調解書所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未履行。姜堰法院依法凍結了被執行人的銀行帳號,并對其所有的奧迪轎車一輛予以查封,但被執行人仍未履行。

2007114,姜堰法院對十起久拖未結的執行案件予以公開曝光后,蕪湖市宏強工貿有限公司主動與本院聯系,并向本院出具書面承諾書,保證于20071231前履行完畢,曝光措施取得初步效果。

另據了解,還有三家被執行單位也正在與法院積極溝通,擬定還款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