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售賣虛假演唱會門票 男子詐騙多人獲刑
作者:啟東市人民法院 季月華 發布時間:2017-11-22 瀏覽次數:715
當你為買不到idol演唱會門票而苦惱時,正好看到微信朋友圈和閑魚上有人聲稱有門票出售,你會選擇購買嗎?近日,啟東法院對尹某東虛構出售演唱會門票等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尹某東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被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
2016年11月1日,想看周杰倫演唱會但苦于買不到票的劉某經同事推薦加了南通如東人尹某東的微信。在沒有真實門票的情況下,尹某東要求劉某通過支付寶支付2張門票定金580元。收到貨款后,尹某東又謊稱門票已經寄出,并隨后將劉某的聯系方式拉黑。
2017年3月31日,尹某東故伎重演,在閑魚二手網上發布了轉賣周杰倫演唱會門票的信息,正想買票的朱某某看到后便與尹某東取得聯系,并協商同意加價購買2張周杰倫演唱會門票。在朱某某支付了1160元門票價款后,尹某東向其提供了虛假快遞單號,隨后將朱某某的聯系方式拉黑。
5月5日,陳某某在閑魚二手網上看到尹某東發布的信息,與尹某東微信聯系后,決定加價購買2張周杰倫演唱會門票。尹某東在賣給陳某某2張真實門票取得信任后,又多次向其虛假出售門票,騙得陳某某14885元,并將其拉黑。
7月初某日,多次虛售門票得手的尹某東在知曉胡某有意購買手機的情況下,虛構自己可以低于市場價購買蘋果手機和電腦。胡某信以為真,想要購買一臺蘋果7PLUS和一臺蘋果mini平板電腦,并通過微信向尹某東支付了8260元。尹某東收到貨款后向胡某提供了虛假的快遞單號,后將胡某的聯系方式拉黑。
7月24日,尹某東被民警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退賠全部贓款,取得被害人諒解。
啟東法院審理認為,尹某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已構成犯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綜合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啟東法院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