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健全制度規范審執工作
作者:張輝 姚秀金 發布時間:2007-11-06 瀏覽次數:1020
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通過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全面規范審判、執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該院從案件的每一個環節入手,積極探索便于操作的庭審規范,制定了《民(商)事案件程序庭審規范》、《庭審考評細則》等,使全院審判工作達到了庭審場所規范化、庭審著裝規范化、庭審用語規范化、合議評議規范化、文書制作規范化、送達規范化。
為嚴格案件評查,確保案件質量,該院成立了案件質量評查工作領導小組,修訂了《案件質量評查辦法》,采取專項評查和重點評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案件實行逐案評析、定期通報,對其他案件實行不定期隨機抽查通報,對經評查確定為錯案或不合格案件的責任人予以嚴格處罰,并取消其評選先進資格。
執行工作中,該院加強管理,推行被執行人財產申報制度,加大對隱瞞、轉移財產的被執行人的制裁制度;建立了執行工作進展情況向申請執行人通報制度,自覺接受監督;建立了執行異議聽證制度,既依法保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又防止執行異議權的濫用;規范了中止執行案件和恢復執行的條件與程序;進一步規范財產處置的拍賣環節,嚴把財產處置關;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監督執行工作,增加執行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