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法院五項措施做好刑事審判服判息訴工作
作者:周斌 發布時間:2007-11-02 瀏覽次數:766
本網南通訊:如東法院刑事審判堅持以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結合為出一點,注重教育,保障權利,貫徹政策,調處矛盾,加強答疑說理,取得較好成效。
一是審理階段注重法律教育。認真細致做好審前準備工作,全面了解案情、被告人基本情況、犯罪動機以及可能影響被告人心理的各種因素,找出與其溝通的突破口。審理時做好法律宣傳和教育工作,特別是對未成年被告人,堅持“寓教于審”,使其認罪、悔罪。
二是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詳細告知被告人被指控罪名的性質、原因,耐心解釋其不理解的法律術語,確保其能充分行使委托辯護人等訴權。
三是正確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根據犯罪原因、規律和特點,既充分發揮司法政策的感召力,促使被告人改過自新,又堅持依法準確懲罰犯罪,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
四是妥善調處附帶民訴糾紛。在抓住爭議焦點、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把握分歧實質,以雙方已達成的一致點為突破口,進行居中調解,引導雙方認清責任和利害關系,鼓勵當事人用誠意化解矛盾。
五是加強判后答疑釋理工作。在送達裁判文書時,認真解答被告人及其家屬提出的疑問,結合案情釋明法理,說明被告人行為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以及法院據以裁判的法律依據,使被告人及其家屬服判息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