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營造和諧司法環境服務地方經濟
作者:張明廣 發布時間:2007-10-30 瀏覽次數:823
本網鹽城訊:濱海法院審判工作突出營造“四個和諧司法環境”,為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提供更加強有力的司法保障。該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換思想,當參謀,積極拓寬服務領域,為加快濱海縣民營企業的發展,營造健康的法律環境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受到了濱??h委的充分肯定。
一是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該院積極參與夏季嚴打整治斗爭,加大對惡性暴力犯罪、多發性犯罪的打擊力度,為社會穩定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為突出打擊重點,該院對搶劫、搶奪以及毒品犯罪等嚴重影響轄區治安狀況和社會穩定的犯罪分子,堅決依法打擊不手軟。通過嚴懲各類侵害民營企業發展及侵害民營企業負責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保護民營經濟主體人身、財產和經營活動的安全,為民營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提高了民營企業的安全感,維護了民營企業的正常經營秩序。
二是營造誠信的市場經營環境。今年以來,縣法院著力建立服務民營企業綠色訴訟通道,并積極參與全縣軟環境專項治理活動。1至9月份,受理各類商事案件521件,結案469件,涉訴標的1886萬元,為有關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190萬元。通過對2起9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被告人進行公開審理和宣判,有力地促進了地方市場經營環境的良性發展。
三是營造高效的行政法制環境。依法審理好涉及民營經濟的案件、權屬和侵權糾紛案件,國有、集體企業改革和民營企業自身改制等案件,并支持依法、文明、公正執行,確保民營企業通過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落到實處。對行政機關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破壞民營經濟軟環境的違法行政行為堅持依法予以制止,從而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了優質、高效的行政法制環境。
四是營造優質的法律服務環境。積極拓寬商事服務空間。開通招商引資法律咨詢熱線電話,參與8起縣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評估、合同簽訂和修改等事項,與兩個園區23家企業建立定期聯絡制度,先后召開4次民營企業座談會,切實為民營企業排憂解難。該院把保護民營經濟作為審判工作的重點,積極為民營經濟提供有力的司法保護和優質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