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四項措施加強法院廉政建設
作者:汪洪明 發布時間:2007-10-29 瀏覽次數:1353
本網徐州訊:為了進一步增強全院干警的廉潔自律意識,邳州法院制定“四項措施”加強法院廉政建設,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三年來,該院無一起違法違紀的發生,案件審判質量得到較大提高。
一是制度約束。制定完善《邳州法院內部人員管理、處分若干規定》、《大督查辦法》等,從制度上加大防范不廉潔行為。
二是責任約束。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從院領導到一般干警層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一級對一級負責,并與年底個人、庭室評先相掛鉤。
三是家庭約束。開展廉政建設進家庭活動,簽訂廉政承諾書,引導廣大干警家屬當好賢內助,監督好干警“八小時”以外的活動,教育好干警在思想上時刻繃緊廉潔這根弦。
四是組織約束。建立預警機制,做到防微杜漸。結合教育,深入開展好警示教育,用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激勵鞭策干警,自覺抵制各種誘惑,防止不廉潔現象的發生,確保干警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