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構建“陽光信訪”效果好
作者:董正遠 發布時間:2007-10-25 瀏覽次數:1032
本網鹽城訊: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啟動“陽光信訪”運作機制以來,有效地降低了信訪數量,使信訪工作步入良性循環。
該機制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成立陽光信訪領導機構,院長負總責,分管院長具體負責,兩名兼職信訪員具體實施。二是對所有信訪案件實施陽光作業,建立統一臺帳。且在明示牌上明示。三是實行月公布制度。每月對接收、處理、正在處理、轉交的信訪案件結果進行公布,使信訪者明白其案件辦理進展情況。四是對轉交本院有關庭室處理的案件,實施跟蹤督辦,對轉交其他單位處理的案件則在公告欄內公布。五是利用監察機構對陽光信訪工作進行有效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