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法院多措并舉排解執行難
作者:海明 發布時間:2007-10-18 瀏覽次數:1007
本網鹽城訊:今年以來,響水法院執行局按照“建設規范執行、高效執行、和諧執行,爭創一流業績、一流隊伍”的工作思路,強化措施、完善機制、狠抓落實,有力的推動了執行工作順利開展。
一、堅持規范執行,健全完善各項制度
為實現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目標,該庭對各項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促進執行工作的規范化。該庭研究制定了合議庭工作管理的具體辦法,嚴格落實裁決權與實施權分立運行機制,增強合議庭在執行工作中的作用;制定《執行流程管理規定》,全面實施執行流程管理,嚴格實行工作報告和審批制度,制定數種審批表格和法律文書樣式,將執行人員、案件、流程置于全程有序的監督之下;落實結案歸檔和預歸檔制度,對檔案進行清理。
二、堅持高效執行,提高案件執結率
該庭加強案件執行期限管理,提高案件的實際執結率,特別是提高執行期限內的實際執結率。對到期未結案件實行審查問責制度,執行人員書面報告執行經過和未結原因。對疑難、復雜的案件,庭長參加合議庭進行研究,必要時直接組織當事人進行和解,防止久執不結形成新的積案。今年以來全庭共結案385件,標的額3095.23萬元,實際執結率為77.5%。
三、堅持“陽光執行”,確保執行權公正公開行使
實施“陽光執行工程”,全面推行執行公開制度,使執行職責具體化、執行裁判權公開化。把原來分散在每個執行員手中的執行實施權集中到主執行官、庭 長手中,分層次配置、行使執行實施權;主執行官負責制定執行方案,決定采取執行措施,并指派執行員具體辦理;拍賣、變賣等事項由主執行官提出,報局長或局務會研究后,由院長簽發;實行重大事項逐級報告制度,在執行員、主執行官、庭長之間形成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實行執行重大事項和爭議聽證制度,對執行中的重大事項和執行爭議,召集有關當事人和利害關系人到場,進行公開舉證、質證、辯論,并依據聽證情況作出處理結果,消除當事人的疑慮,確保了執行權的公正行使;對執行過程中涉及的時間、地點、相關人員及采取的執行措施的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由當事人簽字后入卷,并及時錄入法院執行信息系統。
四、堅持和諧執行,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執行格局
立足于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參與、政協支持、各方配合、法院主辦的大執行格局,積極、主動地發揮執行聯動機制的作用。結合實際,開展了與國資委等部門的合作,執結了多起老大難案件,在克服“執行難”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加強執行信訪工作,除及時處理來信來訪外,重點落實告知當事人制度,強化當事人的風險意識,減少當事人對執行工作的誤解,及時化解矛盾糾紛,變事后處訪為事前化解。
五、加強日常教育管理,增強凝聚力
積極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等活動,深入查擺和整改執行工作和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了工作管理和隊伍管理,進一步端正了司法指導思想。建立工作例會和業務學習制度、請銷假及上下班簽到考勤制度、執行干警職業道德標準、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規定、警示教育談話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增強執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