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關法院利用典型案例開展反腐倡廉教育
作者:南京市下關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10-18 瀏覽次數:954
本網南京訊:根據今年年初下關區區級機關工委制定的“區級機關黨建工作年度計劃”的安排,下關法院黨支部積極部署、落實第三季度內組織黨員參加一次“職務犯罪”案件的法庭審判旁聽活動。近日,區級機關黨建工作第五協作組成員區委政法委、區機關工委、區檢察院、區司法局、區信訪局、區610辦公室的部分分管黨建工作的領導和黨員,旁聽了由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謝永圣受賄一案庭審。
被告人謝永圣在擔任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南京分公司建設部線路中心副經理、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線路施工過程中,先后10次索賄、受賄,包括本田飛度轎車、海爾柜式空調及現金,總價值人民幣35萬余元。
為了搞好這次活動,刑庭選擇了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典型案例,安排了審判經驗豐富的副庭長擔任審判長并主審該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庭前精心準備。將案情簡介、相關法律規定歸納、印發,以便讓旁聽的黨員能圍繞審判的展開及時熟悉、了解案情。
二是庭審嚴謹規范。主審法官充分展示了其扎實的庭審駕馭能力,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有序展開,及時地發問、適時地進行法庭教育,使被告人痛悔自己的所作所為,當庭表示認罪,一再表示其辜負了黨組織多年來對其教育培養,作為一名領導干部,身居領導崗位,卻經不起金錢的誘惑,走上了犯罪道路,對不起組織和自己的家庭,希望大家能引以為戒。
三是庭后點評交流。由于該案在六合當地影響較大,被告人擔任一定的領導職務,且被告人從自首到翻供、再到庭審認罪,大家對這種情況該如何定罪量刑提出了一些問題。近兩個小時的庭審結束后,刑庭的同志和旁聽的同志進行了交流。針對大家提出的有關經濟犯罪定罪標準,以及量刑政策等問題,刑庭庭長從該案的犯罪構成、主體認定以及法律適用等方面,作了法律解釋。這種面對面的交流,使旁聽的同志對該案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對國家的法律政策也有了直觀的認識。
南京下關法院組織的這次旁聽活動,細化了旁聽案件的內容,同時也改變了過去“純聽庭”的旁聽模式,大家對程序合法性、實體公正度、法官的儀容儀表、法言法語給出一致的好評。區機關工委章書記對下關法院開展此次專項活動的積極表現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表示這次旁聽庭審活動意義大,案例典型,庭審圓滿,審判人員庭審形象佳、駕馭庭審能力強;在庭審中平等保護訴訟雙方的權利,維護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