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狠抓三個環節、保持三個聯絡”提升調解工作成效
作者:王揚 發布時間:2007-10-16 瀏覽次數:967
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新沂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調解力度,“狠抓三個環節保持三個聯絡”,調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狠抓立案環節,保持同各鄉鎮、各村的聯絡,提高庭前調解率。通過主動走訪、巡回辦案等途徑,積極主動保持與轄區各鄉鎮、村的聯絡溝通,力求及時、準確掌握每個新立案件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聯絡方式、是否在家等詳細信息,及時立案,及時送達。針對案件具體情況,或預約調解,或巡回調解。對于雙方都到庭起訴的離婚、撫養糾紛等案件,即時立案,即時調解,努力將一部分矛盾相對緩和,爭議不大的案件消滅在立案階段。二是狠抓庭審環節,保持同人大代表、人民調解員的聯絡,提高當庭調解率。認真做好庭前準備工作,努力做到在開庭前了解案件基本情況及當事人思想動態,增強庭審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同時進一步健全邀請相關人員參與庭審制度,規定在開庭前一周向當事人所在鄉(鎮)干部、村干部、人們調解員發出邀請函,邀請他們參與庭審,協助進行調解,提高調解成功率。三是狠抓庭后法制教育環節,保持同當事人的聯絡,提高案件自動履行率。將調解工作延伸至審理終結后,保持同當事人的通訊聯絡,及時掌握案件履行情況及當事人的思想動態,做好法制宣傳和說服教育工作,督促當事人及時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提高案件自動履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