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亭湖法院認真貫徹全省人民調解工作會議精神
作者:陳黎筍 發布時間:2007-10-16 瀏覽次數:731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工作。要求全院各部門充分利用周五下午學習時間,認真傳達貫徹全省人民調解工作會議精神,全院干警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人民調解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的作用,切實增強做好支持和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上級法院的相關要求,近期將成立起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和“訴調對接”工作領導小組,抓好對轄區人民調解工作的部署、實施和檢查,進一步推進人民調解工作。
二、多措并舉,推進訴調工作有效對接。學習推廣身邊的先進事跡,在局域網上介紹全省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新河法庭、全省“訴調對接”工作先進個人胡月華的相關工作經驗。評選“調解標兵”、“辦案之星”,并在光榮榜予以通報表揚。進一步擴大調解指導網絡,優化調解指導員隊伍結構,將司法能力強、業務素質高、審判經驗豐富的調解指導員分布到每一個村,確保具體工作分工到人、責任到位。嘗試建立“人民調解窗口”,由分管民事的院領導近期進行深入調研后提出具體方案,努力將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引入訴訟程序。
三、完善機制,促進調解工作規范化管理。根據本院實際,研究出臺《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進一步規范全院支持和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建立與司法行政機關的聯席會議制度,會議定期召開,互通信息、交流經驗。修改《崗位責任制》相關工作規定,進一步完善審判質效指標體系與法官業績考評制度,把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和“訴調對接”工作與質效考評、業績考評結合起來,激發法官做好支持和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內在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