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106上午,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無假日法庭”公審了一起頗為特殊的刑事案。被告獲判緩刑,原告接受了他真誠的道歉。而在數月前,該案曾在事發地引發一場風波。參與審判的陪審員感慨地說,行將激化的矛盾終于化解了,“黃金周”里辦大事,真正是“金不換”!

農田灌水起風波

今年626日下午,新區大路村部分村民因為農田灌水產生爭議,村干部冷某來到現場處理問題。交涉中,冷某與村民先生及其家人發生沖突,后被王先生推到水渠里。冷從水渠中爬上岸,用頭盔猛擊王,致后者面部、眼部多處受傷(經法醫鑒定構成輕傷并達到十級傷殘)。

案發后,相關部門多次調解,但沒有結果。隨著時間的推移,先生及其他村民對冷某意見越來越大。他們聯名寫信、打電話向相關部門和單位,反映冷某多方面的問題。冷獲悉后非常生氣,雙方對立情緒愈發加深,過激言語時有耳聞。與此同時,檢察院已將案件偵結,以故意傷害罪對冷某提起公訴。先生隨后也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新區法院很快受理了此案。因為認識上分歧很大,原告堅決要求法院“嚴辦”;關于賠償問題,雙方甚至坐不到一塊協商。法官和院領導獲悉后,認為該案事實清楚,依法審理固然不會有錯,但當事人“心結”未除,有可能案結了,事還未了……

法庭賠禮泯恩仇

艱苦細致的走訪工作開始了。通過向紀檢、街道等部門了解情況以及多次上門與當事人談心,承辦法官全面掌握了案情事實,確定了有針對性的調解方針。在法院、檢察院及其他各方共同努力下,原、被告雙方終于在民事賠償部分先達成了和解協議。冷某將3.9萬元賠償款交至法院;原告方則表示,只要法院在刑事審判時秉公執法,他就沒意見。

昨天上午,冷某故意傷害他人一案在新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系列規范的審理程序結束后,冷某作了最后陳述:他對自己的行為十分后悔,真心實意地向王先生致歉,同時請求法庭從輕處罰。說完,他從被告席上轉身,向旁聽的先生深鞠一躬!

在對冷某作了法庭教育后,法官依法判處冷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庭審結束后,原被告雙方均表示接受這一判決結果。L先生更表示,被告已經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新區法院的法官人性化的辦案方式讓人信服,這事就算過去了。

參與審理的人民陪審員束德華、夏詠華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他們表示,一起小糾紛引發大風波,最終鬧上法庭,教訓深刻。值得慶幸的是,法官人性化辦案,做通了當事人思想工作后再依法判決,整個過程公正、透明,成功消弭了行將激化的恩怨糾紛。“我們合議過,之所以沒有等長假結束就宣判,主要考慮矛盾越早解決越好;另一方面,放假時人群較集中,許多村民借此接受了法制教育,取得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雙贏?!笨傊包S金周”辦成了大事,真可謂“金不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