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國慶節前一天上午,如皋法院執行局法官曹長明早早來到本院監察室,拿出200元錢交給監察室,請監察室想辦法退給一案件當事人。

原來,928日上午,曹長明去移動公司充手機費用,營業員查詢后告訴他最近剛充值了200元。他感到疑惑,立即聯想到是不是哪位案件當事人為其充值的?;氐睫k公室,他翻閱了最近辦理的幾個執行案件,通過電話詢問,得知是一案件當事人顧某為其充的話費,他隨即要將200元退給顧某,可顧某說什么也不肯。曹長明主動向組織上匯報并上交了話費。

監察室人員立即與顧某取得聯系,顧某承認幫曹長明充值了200元話費。經監察室人員宣傳有關廉政規定,顧某于930日下午來到如皋法院監察室,收下了曹長明法官所退的200元,并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