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華山法庭四項措施服務農民秋收秋種
作者:蔣新建 發布時間:2007-09-29 瀏覽次數:865
本網徐州訊:“秋收”即至,豐縣法院華山法庭以利民、便民為原則,立足群眾需要,確定了“秋收”期間的特殊政策,確保農民當事人生產、訴訟兩不誤,為維護農業生產穩定提供實實在在的司法保障和服務。
一是上門立案咨詢。針對“秋收”期間的實際情況,該庭公布立案和服務電話,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及時提供上門立案和咨詢服務,確保農忙時期必須起訴的農民不因農忙而耽誤訴訟。
二是協調開庭時間。對于已經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在遵守有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以不影響農事為前提,本著方便當事人的原則,安排適宜的開庭時間,使農民不因訴訟而影響農忙。
三是推行巡回辦案。為節省農民的訴訟時間和方便農民當事人,大力推行“法庭到村組、法官進農家”巡回辦案活動,將庭開到農民家中、開到田間地頭,盡量減少農村當事人往返法院或法庭的次數。
四是加大執行力度。對涉農案件進行突擊執行,加大執行力度,提高涉農案件的執結率。特別是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坑農害農案件、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案件、土地侵權案件,重點強化執行,盡力使農民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法得到維護,損害賠償及時到位,讓他們安心耕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