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到期仍賴著 法院依法強制搬離
作者:何逸 發布時間:2016-01-26 瀏覽次數:1061
法院判決生效后,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房屋占有人卻遲遲不肯交還房屋,對于這樣的老賴行為,宜興法院明確地說“不”。近日,宜興法院對涉案房屋進行了強制執行。
去年4月,因姚某在丁蜀鎮某店鋪合同租期屆滿后拒絕搬離,房東李某將其訴至法院,宜興法院判決姚某立即交還店鋪并支付違約金。因姚某拒絕執行,房東李某向法院申請執行。宜興法院立案后,按照程序依法送達執行通知書,約談被執行人姚某,在姚某不配合的情況下,送達了公告,通知其在1月6日前自行交還房屋,否則將由法院強制執行。
1月21日,宜興法院執行人員和法警大隊法警在當地街道工作人員的協助下,對強制執行的店鋪內物品設施一一清點,并進行拍照、錄像取證。據執行員吳行元介紹,這些物品將進入司法網拍程序,拍賣所得用于支付違約金。經過5個多小時的清點和搬運,店鋪內終于清理干凈并當場交付給了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