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難忘初戀 失望妻兩訴離婚
作者:陳勇 發布時間:2011-11-18 瀏覽次數:517
登記結婚后,丈夫多次指責妻子種種不好,前女友種種好,夫妻為此經常發生矛盾。妻子兩次訴訟要求與丈夫離婚。近日,射陽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丈夫楊某與妻子唐某于2010年1月6日登記結婚,婚后未生育小孩。雙方婚后不久雙方便因生活瑣事發生矛盾,發生矛盾原因是因丈夫多次與前女友比較,前女友種種均比現任妻子好,妻子一氣即回娘家生活至今。2010年4月9日,妻子向本院提起離婚訴訟,本院依法判決不準雙方離婚。嗣后,雙方的夫妻關系仍未能得到改善,妻子遂再次向本院起訴。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系合法夫妻關系,理應互敬互愛,共建和睦家庭,但雙方為生活瑣事發生矛盾后,未能妥善處理,導致夫妻感情產生裂痕。原告向本院起訴離婚,本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的夫妻關系仍沒有得到改善,應認定雙方的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故對原告的離婚請求本院予以支持。遂作出準許原被告離婚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