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法院“五個做到”做好十七大前維穩工作
作者:薛海明 發布時間:2007-09-25 瀏覽次數:1429
本網鹽城訊:響水法院為確保十七大期間“四個不發生”工作目標的實現,落實“五個做到”息訴穩控:
一是做到“溝通渠道暢通”。 通過專人接待,院長接待日,預約接訪,投訴電話等方式,保證當事人涉訴信訪渠道的暢通。對每一封信及時給予回復,避免當事人因投訴無門而越級信訪。各庭室嚴格按照值班安排認真履行職責,值班人員 24小時堅守崗位,帶班領導不定期地對各庭室值班情況進行檢查,向市維穩辦及時報告情況。
二是做到“問題釋明答疑”。 組織力量對存在不穩定因素的案件和當事人仔細排查,分類登記造表,對梳理出的老上訪戶、矛盾突出的案件安排專人做工作,抓住重點,落實責任,全力化解矛盾。對當事人多次催促,采取多項措施仍無法有效執結的案件堅持耐心接待,細心疏導,做好思想工作,注重在明法析理上下功夫,引導其依法維權,化解信訪矛盾,在案結事了上下功夫。
三是做到“信訪應急有備”。 強化接訪工作,對情況復雜、設計因素多的事項,承諾辦結時限,屬重大、復雜和涉及多個部門的信訪事項,及時向領導反映,盡快協調解決,對重大信訪案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妥善化解,確保穩定。
四是做到“多管齊下處理”。 落實上訪案件首辦責任制、領導包案責任制、院長接待日制以及點名預約接待制度,促進息訴罷訪。依靠與地方黨委、政府部門的溝通、協調與配合共同做好上訪人員的穩控工作,并通過商請有關部門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贏得當事人的理解,推進信訪取得實效。
五是做到“案件限時辦結”。 對有條件解決的信訪件及時辦結,不能解決的也要給予細致解釋和明確答復。“十七大”召開前新發生的信訪及時上報院黨組,對已發生的信訪案件特別是已做處理后群眾仍不滿意的案件,由分管領導掛帥親自包案解決,力爭“十七大”召開前處理完畢,確保進京赴寧零上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