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手機通話費結算技術漏洞,竟然瘋狂撥打境外聲訊臺,惡意透支高額話費來獲取回扣。郭某即利用這種方法透支話費十萬余元,從中牟利八千多元。近日,新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二十八歲的郭某原在某企業上班,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從張某(另案處理)處得到了一個可以發財的“竅門”:利用移動通信部門經營管理上存在可以異地透支話費的漏洞,進行透支話費撥打國際聲訊臺可賺錢。郭某有些疑惑:“這能行嗎?”張某告訴他:“只是欠點話費而已,沒什么大事!”郭某動了心。20106月間,郭某在新沂市、盱眙縣從手機卡代理銷售點謊稱購買手機卡用于正常使用,冒用他人身份證騙購24張移動電話卡,后又通過其同事董某(另案處理)幫助以他人身份證購買47張移動電話卡,從張某處獲得撥打號段、撥號器,629日凌晨,郭某將上述71張手機卡帶至河南商丘一旅館內安裝至撥號器內,撥打國際聲訊臺。72日中午,郭某又以相同手段在新沂市某服務網點騙購24張移動電話卡,并于73日凌晨用該24張移動電話卡撥打國際聲訊臺。短短幾天內,十萬余元的話費產生了。最終,郭某獲得8000余元的“返點”。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冒用的身份證件辦理入網手續并利用手機通話費結算技術漏洞,使用移動手機卡撥打國際聲訊臺,惡意造成巨額移動資費損失并從中牟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納。鑒于被告人郭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庭審中自愿認罪,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