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的一個電話,使得母親去犯罪
作者:陳凱 發布時間:2011-02-22 瀏覽次數:578
兒子一個電話打給母親要一臺電腦,在外打工的母親沒錢買,竟想到去偷。日前,江蘇省啟東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張麗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五千元。
安徽籍張女在啟打工。2010年8月中旬某日,張女在啟東市東洲新村同事徐女租住處,趁徐女不注意之際,竊得徐女的鑲鉆白金戒指1枚,價值3696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麗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