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為工人追回工資
作者:王峰 發布時間:2011-11-17 瀏覽次數:477
2011年11月15日早晨,張某等二十余名工人帶著一面印有“執法為民”字樣的錦旗走進徐州鼓樓法院執行局辦公室,對法院追回工資表示感謝。
2006年2月,張某等人與某軸承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2008年年初,公司遇到債務危機,經營開始走下坡路,不斷有人到公司要債。到了年底,公司開始拖欠職工工資,保險也沒有繳納,像張某這樣的工人已經一年多沒拿工資了。2010年11月,張某等二十余名工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某軸承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2011年1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被告某軸承公司應支付工資合計580000元。裁決書生效后,公司不但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義務,負責人王某突然離去,下落不明,公司的資產被要債的哄搶一空。公司沒有了,財產沒有了,老板也下落不明。2011年3月,工人們還是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查閱了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材料,經過查詢沒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負責人王某還是下落不明。眼看著工人工資沒有了著落,有人提供消息,公司老板王某人在深圳,又重新注冊了一個進出口公司,經營也不錯。既然沒有財產了,現在只能抓緊時間找到公司負責人王某。執行法官注意到這個新公司是進出口公司,便去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查詢了王某了護照號碼和港澳通行證號碼,并調取王某的出入境記錄,果然不出所料,王某因生意需要頻繁來往于內地和香港之間,甚至一周來回兩三次。要想為工人追回工資,必須找到王某。2011年8月,法院向公安機關送達決定書,對王某采取限制出境的強制措施。果不其然,三天后,深圳出入境口岸傳來了消息,王某被依法扣留了。
王某被強制扣留后,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公司的正常業務也受到影響。11月13日,王某的律師來到法院,將全部欠款履行完畢。拿到案款后的工人們握著法官的手感激的說:“法院的執行工作讓我們感受到了司法為民的精神和法律的威嚴,謝謝你們堅持不懈為我們追回了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