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積極發揮執行聯絡員的作用
作者:鹿海彬 發布時間:2007-09-17 瀏覽次數:927
本網徐州訊:今年初,在各鎮黨委的大力支持下,豐縣法院在轄區14個鄉鎮普遍建立了執行聯絡員制度。邀請轄區綜治辦主任或司法所所長以及各行政村民調主任或治保主任擔任執行聯絡員,取得了明顯效果。
執行聯絡員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協助法院提供執行當事人的動態信息,派員見證法院的留置送達、委托送達法律文書,在平時,還針對一些去向不明的被執行人查找下落及財產線索,并做好當事人的說服教育和勸導工作。
今年以來,轄區的 24名執行聯絡員提供有價值的信息47條,協助法院執結各類案件 26件。通過建立執行聯絡員互動機制,提高執行效率,1-8月,執行結案率、執行到位率為66.95%和73.31%,分別比去年同期提高8.35%和1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