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開展“奮戰一百天爭創辦案標兵競賽活動”
作者:金永南 發布時間:2007-09-14 瀏覽次數:1301
本網南通訊:為了進一步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全院干警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奮戰一百天,集中清理未結案件,高質高效審結新收案件,以提升和優化全院審判質量效率指標,將爭先創優活動推向深入,通州法院黨組決定自
一是切實加強領導。由院黨組直接領導本次爭創活動的進行,切實加強對競賽活動的領導與督促,政治處、審管辦為爭創活動組織職能機構,負責爭創活動的日常工作。
二是明確爭創目標。本著審判質量與效率并重、客觀公正、綜合評價、鼓勵先進、鞭策后進、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并重的原則,該院設立了調解標兵3名、審判標兵5名、執行標兵2名。案件調解數最高的審判人員可申報調解標兵;結案數、案件審理天數居部門前列,及原則上無發回改判案件的審判人員可申報審判標兵;執結數、執結率和執行標的額到位率居部門前列的執行人員可申報執行標兵。部門整體排名在南通市業務條線四名以后的,對該部門推薦的標兵人選,原則上從嚴掌握。
三是獎懲措施到位。對獲得標兵稱號者進行表彰,并給予適當物質獎勵,同時將爭創結果歸入業績檔案,作為部門和法官審判業績考評以及年終評比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