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不讓“老賴”存僥幸
作者:董正遠 發布時間:2007-09-14 瀏覽次數:878
本網鹽城訊:“我三年來東躲西藏,白天外出,晚上回家,總是抱著僥幸的心理,能拖則拖,能賴則賴,沒想到你們法官采用夜間執行方式對付我,我又何別當初不履行法院判決生效的法律文書呢?我這三年來過的不是人過的日子,也整天擔心被你們抓著,但還是沒逃脫了法網,我真后悔。我馬上履行義務。”這是近日江蘇省大豐市法院采用夜間執行,將被執行人逮個正著,被執行人說的這番話。
該院為解決執行難問題,對一些有履行能力想賴帳的被執行人進行了篩選,作為“老賴”的執行對象,并制訂出周密的執行方案。為保證執行安全和執行效果,該院還配備了較強的警力和警車,執行局長指揮,先后對故意早出晚歸,避而不見執行人員。致使案件一拖再拖,即將超過法定的執行期限的15名“老賴”采用了夜間執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