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法院:加強審判工作 優化發展環境
作者:單文祥 發布時間:2007-09-13 瀏覽次數:848
本網鹽城訊:響水法院堅持把服務發展作為法院工作第一要務,主動融入經濟發展大局,深入開展“服務我最好,環境我最優”活動,重抓司法服務,全力營造良好的司法服務環境。
認真貫徹《服務發展十二條》和《投資綠卡》制度。一是提供優質立案,對涉及重點工程、重大項目、骨干企業及外來投資者的案件,優先立案,依法平等保護;二是依法服務沿海開發。處理好沿海經濟區開發中因土地用途變更和規劃調整等相互交叉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以及縣經濟開發區和陳家港化工集中區建設中出現的矛盾;三是依法服務城市建設。在處理涉及經濟開發區和新城區建設、老城區改造提升等相關糾紛時,堅持城市總體規劃要求優先原則;四是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制止不合理要求,維護政府權威。對涉及項目建設,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糾紛,做到三個優先,即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
全力為項目建設保駕護航。發揮法院職能優勢,及時妥善化解項目建設糾紛,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和發展環境。一是提前介入。對涉及項目建設案件,一般均進行訴前調解,力爭矛盾化解在初始狀態。二是對起訴到法院的案件,做到快速審查立案、果斷采取法律措施。凡是無禮取鬧干擾項目建設的,堅決予以糾正,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通過法律疏導和說服教育的方式,使糾紛化解。去年以來,妥善化解了沿海開發等各類項目建設糾紛11多件,沒有一件采取用強制措施,沒有司法拘留一人。縣委潘道津書記批示肯定我院服務發展、服務大局、服務群眾的做法。
切實加強金融案件審理。今年以來,共審結各類金融案件250余件,涉案標的近億元,有效化解金融信貸風險。一是簡案簡審,采取速裁的辦法加快辦案節奏,最快的當天立案,當天審結,當天就兌現標的,平均結案天數與同期相比下降了21.5%,保證了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及時回收和有效運轉。二是適用督促程序快速清收貸款。對爭議標的不大,事實清楚的金融糾紛案件起用督促程序,累計向200多名當事人發出支付令,大大降低了當事人打官司訴累。三是拓寬司法服務范圍。充分發揮審判優勢,積極幫助金融單位預防金融風險,選派審判業務素質過硬的法官為金融從業人員進行法律知識的培訓,根據金融案件發生的特點和規律,有針對性地規范其金融操作程序,將人為的失誤降到最低,最大限度的維護金融安全。
妥善審理破產案件。積極服務企業改制工作,今年以來,受理各類企業破產案件12件,在審理過程中,我院與政府主管部門密切配合,積極幫助企業組織生產、穩定職工情緒、清理債權債務,破產保持平穩,避免和減少消極效應,目前,4家企業破產案件順利終結,協助安置企業職工1300多名,確保社會穩定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