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創新民事無障礙調解法
作者:朱玉軍 發布時間:2007-09-11 瀏覽次數:879
本網徐州訊:邳州法院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認真做實做細民事調解工作,通過不斷創新工作手段,使民事調解工作步入規范化發展軌道。近日,該院又推出民事無障礙調解法,深受當事人好評。自這一措施試行以來,調解撤訴率較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0.62個百分點。
該院推行的民事無障礙調解法最大的特點在于消除調解中不應有的人為障礙,拉近辦案法官和雙方當事人、一方當事人和另一方當事人之間的距離,提前營造易于調解的良好氛圍。具體指的是圓桌調解、交流調解和上門調解。辦案法官和雙方當事人圍座圓桌旁,減少了空間距離感,談起話來比較方便,由于距離的拉近,面對面,無形中營造出親近感,個別脾氣暴躁的當事人也不不好意思發火,調解起來也較容易;為改變以往對話的調解方式,該院在調解中積極推行交流調解,就像拉“家常”一樣,使大家在調解過程中沒有陌生感,自由地亮出各自的觀點,在不知不覺中達成共識;針對一些較難調解的案件,辦案法官主動放下“架子”,堅持上門調解,盡量給當事人營造溫馨的調解場面。由于在家中調解,辦案法官和當事人圍座一起,就像“一家人”一樣,沒有拘束感,多數情況都是越談越融洽、越談離最終的目標越近,在上門調解的6個案件中,全部調解結案。